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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验中学2020年六年级招生简章

2020年07月25日 18:45  点击:[]

一、2020年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开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登记入学的方式。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网站(http://dysljy.dongying.gov.cn/),点击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登记。网上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公办学校。

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为:

(一)网上模拟报名。2020年8月1日到2020年8月4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模拟报名完成后,8月4日24:00所填报的模拟报名数据将全部清除。

(二)网上正式报名

网上填报,2020年8月5日到2020年8月8日24:00,法定监护人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正式报名登记。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报名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变更。

材料审核,8月9日-12日,由开发区教育分局统筹协调。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8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通过“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审核合格的学生,由1名法定监护人在8月15日到我校运河路校区进行信息备案。现场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信息登记表、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按照户口材料、住房材料、经商或务工材料< 常住人口此项无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认定完成后,现场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分班考试准考证。

(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未按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信息和未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审核的学生,由1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运河路校区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审核。

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辽河路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运河路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8日,由开发区教育分局统筹协调,我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我校汇总“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开发区教育分局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19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对我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我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公示。8月20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向我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dysyzx.net予以公示。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阳光分班。8月3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我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胜利油田住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1份。(4)小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原件。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小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原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5)小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原件。

(三)材料审核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开发区购房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开发区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开发区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现场报名时需要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按照户口材料、住房材料、经商(务工)材料、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排列。

三、招生服务区范围(附招生范围示意图)

根据《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要求,我校2020年招生服务区为:

(一)运河路招生片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辽河路招生片区: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融合招生区域:

1.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就读或者按照市实验中学辽河路片区招生范围入学。

2.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凯中学就读或者按照市实验中学辽河路片区招生范围入学。

3.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凯中学就读或者按照市实验中学运河路片区招生范围入学。

4.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胜利锦华中学就读或者按照市实验中学辽河路片区招生范围入学。

5.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晨阳学校就读或者按照市实验中学辽河路片区招生范围入学。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校2020年六年级严格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要求,辽河路招生片区和运河路招生片区各招1000名学生,按照两个招生片区分别编班,本学年全部在辽河路校区就读。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实施“阳光分班”。学校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开发区教育分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备案。开发区教育分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三)严格审核入学材料。学校将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予接收。同时,还将通过入户随访、核对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四)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

(五)为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只允许骑普通自行车,不允许骑电动车、变速车。

(六)学校报名咨询电话:6089699、6089708;开发区教育分局招生咨询电话:8550867、8555096,招生监督电话:8714775;我校网站:http://www.dysyzx.net

(七)其他有关要求,按照《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请关注学校网站,后续将发布《2020年实验中学六年级招生报名家长须知》等明白纸,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公布各类名单。

东营市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范围示意图(电脑版)

东营市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范围示意图(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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